關于做好文物藝術品拍賣貨款增值稅開票工作的通知
各省(區、市)拍賣行業協會、相關拍賣企業:
為解決文物藝術品拍賣中發票開具的特殊問題,國家稅務總局于4月23日簽發了2020年第9號公告(《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其中第三條明確“拍賣行受托拍賣文物藝術品,委托方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拍賣行可以自己名義就代為收取的貨物價款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該規定已于5月1日起實施。一個多月來,我會密切關注該規定的實施情況,積極匯總拍賣企業反饋的問題,做好與稅務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為切實做好文物藝術品拍賣貨款增值稅開票工作,確保拍賣企業規范執行,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及時調整業務事項
有關拍賣企業應組織高管、財務、業務、客服等相關人員,就《公告》有關內容開展學習交流活動,正確理解《公告》有關內容及要求,及時研究和調整企業內外部相關業務事項。
《公告》明確,“委托方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拍賣行可以自己名義就代為收取的貨物價款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對于委托方不享受免征增值稅的,拍賣貨款增值稅發票仍須由委托方向買受方開具。委托方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稅主要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三、七項。
對于開票所對應的貨物價款,《公告》明確“不計入拍賣行的增值稅應稅收入”。國家稅務總局已在“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中專設“受托拍賣文物藝術品代收貨款”不征稅品目。
《公告》還要求,“拍賣行應將以下紙質或電子證明材料留存備查:拍賣物品的圖片信息、委托拍賣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買賣雙方身份證明、價款代收轉付憑證、扣繳委托方個人所得稅相關資料。”拍賣企業應嚴格執行,并禁止出現虛假開票行為。
二、增進溝通,確保政策執行順暢
各地方拍賣行業協會和相關拍賣企業應加強與所在轄區稅務部門的溝通,及時就新規定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咨詢、溝通、解決。
拍賣企業還應加強與相關拍賣當事人的溝通,就文物藝術品拍賣貨款增值稅開票方式及企業相關業務事項的調整進行必要告知。對于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拍賣業務,拍賣企業可按新規定進行開票。
三、加強監測,建立檢查監督機制
下一步,我會將配合國家稅務部門,對文物藝術品拍賣開票行為進行日常監測和風險管控。
中拍協藝委會及各地方拍賣行業協會應對從事文物藝術品拍賣業務的企業進行監督,不定期對拍賣企業(尤其是數據存在異常和未簽署《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自律公約》的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情況、資料留存情況及拍賣行為真實性進行抽查。一旦發現有不規范的行為,應在協會職責范圍內提出警告并視情況做出自律處理。情節嚴重的,應提請稅務等部門予以處罰。
附:《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附件:
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
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現將二手車經銷等增值稅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納稅人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并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0.5%)
本公告發布后出臺新的增值稅征收率變動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計算銷售額。
(二)納稅人應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再開具征收率為0.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中“3%征收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5%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5%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二、納稅人受托對垃圾、污泥、污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即運用填埋、焚燒、凈化、制肥等方式,對廢棄物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按照以下規定適用增值稅稅率:
(一)采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專業化處理后未產生貨物的,受托方屬于提供《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二)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委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加工勞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
(三)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受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受托方將產生的貨物用于銷售時,適用貨物的增值稅稅率。
三、拍賣行受托拍賣文物藝術品,委托方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拍賣行可以自己名義就代為收取的貨物價款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對應的貨物價款不計入拍賣行的增值稅應稅收入。
拍賣行應將以下紙質或電子證明材料留存備查:拍賣物品的圖片信息、委托拍賣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買賣雙方身份證明、價款代收轉付憑證、扣繳委托方個人所得稅相關資料。
文物藝術品,包括書畫、陶瓷器、玉石器、金屬器、漆器、竹木牙雕、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文房清供、古籍碑帖、郵品錢幣、珠寶等收藏品。
四、單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對外轉讓,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規定確定的買入價,低于該單位取得限售股的實際成本價的,以實際成本價為買入價計算繳納增值稅。
五、一般納稅人可以在增值稅免稅、減稅項目執行期限內,按照納稅申報期選擇實際享受該項增值稅免稅、減稅政策的起始時間。
一般納稅人在享受增值稅免稅、減稅政策后,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要求放棄免稅、減稅權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納稅人放棄免(減)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一般納稅人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六、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2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二、免稅項目”第4欄“免稅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和第5欄“免稅額”不需填寫。
八、本公告第一條至第五條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條、第七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執行,已處理的事項不再調整。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