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北京市文物局正式印發《北京市文物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支持文物拍賣企業依法開展網上拍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大力支持文物拍賣企業網絡拍賣會。《意見》把網絡拍賣標的審核,調整為告知承諾,減少了人員接觸,精簡了申報材料,縮短了文物拍賣會審核時間,體現了部門良好的服務意識和擔當精神。
近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文物藝術品拍賣活動基本停滯。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北京文物拍賣市場的重大影響,北京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文物局按照措施中“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的基本原則,經過認真調研,廣泛聽取北京拍賣行業協會、部分拍賣企業的意見與建議,及時印發了《意見》,鼓勵更多文物拍賣企業開展網上拍賣。同時,創新政府服務方式,將拍前的申報審批、拍后報備事宜,采取全程網絡化,壓減審批材料,變標的拍前審核為告知承諾,為拍賣企業節省了時間,提供了政策支撐,助力企業有序復工。
《意見》今天向社會頒布實施,至疫情結束時截止。期間,北京市文物拍賣企業,申請舉辦網上文物藝術品拍賣會,申報流程全部可在線辦理。企業在《首都之窗》網站登錄申報文物拍賣標的審核,并通過郵件、微信等工具,提交申報電子版材料,辦理相關手續。
文物網絡拍賣標的審核,主要采用企業承諾的方式進行。北京市文物局在網上接到申請后,對申報材料齊全并通過審核的,工作日當日做出批復,特殊情況下4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審批,批復文件以PDF格式,通過電子郵件等形式發送至企業,企業據此開展網絡拍賣活動。批復結果在首都之窗、北京市文物局官網及相關網站公示。網拍完成后,企業應依法依規進行拍后備案。
同時,北京市文物局為加強文物保護工作,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采取告知承諾方式批準進行的拍賣活動,自批復之日起,將在兩個月內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承諾內容進行核查。同時,北京市文物局將組織專家按照文物拍賣企業提供的網址,對拍品預展和拍賣活動進行網上監督,如發現不符合承諾內容或涉嫌違法的,按相關法規予以處理,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意見》全文
北京市文物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支持文物拍賣企業依法開展網上拍賣的意見
京文物〔2020〕139號
北京地區各文物拍賣企業: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北京文物拍賣市場影響,落實《北京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就促進疫情期間文物拍賣企業發展,推進網上拍賣,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原則
按照“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的要求,調整網拍標的審核方式,在疫情期間對文物拍賣企業網上拍賣的審核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進行(附件1),精減申報材料,縮短審批時間,支持企業發展。
二、政策依據
《北京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及國家文物局《文物拍賣管理辦法》與《文物拍賣標的審核辦法》。
三、申報方式
登錄首都之窗網站辦理,政務服務-部門服務-市文物局-搜索“文物拍賣標的審核”-選擇“我要申報”—法人登錄或電子營業執照登錄,亦可通過郵件、微信等提交申報電子版材料。郵箱:wwjshenpifuwu@163.com,微信號: Jane_dana。
四、申報材料
1.申請文件(標題為“關于xx公司舉辦xxx文物網絡拍賣會的請示”)。
請示中要明確上拍的拍品種類及數量,擬舉辦網絡拍賣時間段,具體到年、月、日的何時、何地、何種平臺終端。如:網絡拍賣平臺網址、APP名稱、微信公眾號名稱、微信小程序名稱,使用何種終端等,以便針對終端設備進行事中事后監管。
2.《XXX公司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網絡拍賣文物標的審核等相關事項承諾書》(附件2)。
3.文物拍賣標的清冊(電子文件)。
五、審核與批復
文物網絡拍賣標的審核主要采用企業承諾的形式開展,文物拍賣標的審核在拍賣會申請上報市文物局之前已由公司所聘請的專家審核完畢,市文物局不再組織專家審核。
在接到拍賣企業網絡拍賣的申請后,對申報材料齊全并通過審核的,工作日當日審批,特殊情況下4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審批。批復內容見批復模板(附件3)。批復以PDF格式通過電子郵件等形式發送至企業,企業據此開展相應活動。批復結果在首都之窗網站公示。
六、拍后備案
網拍完成后,企業應按照相關法規要求,以原有方式進行拍后備案。
七、監管方式
對采取告知承諾方式批準進行拍賣的活動,自同意拍賣之日起,兩個月內隨機對承諾內容進行核查,如發現不符合承諾內容的,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市文物局將以抽查的方式對拍賣過程進行網上監督,檢查結果在市文物局官網及相關網站公布。同時,網上拍賣接受社會監督。若拍賣企業涉嫌違法將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八、咨詢電話
89150755,89150660。
九、適用時限
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結束,本政策措施自然失效。
附件:
1.北京市文物局新冠肺炎期間文物拍賣企業網絡拍賣告知書
2.XXX公司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網絡拍賣文物標的審核等相關事項承諾書
3.北京市文物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XXX公司舉辦XXXX網絡拍賣會審核的批復(模板)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3月4日
(聯系人:翁俊田;聯系電話:64032017)
附件1
北京市文物局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文物拍賣企業網絡拍賣告知書
一、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拍賣企業拍賣的文物,在拍賣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并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2. 《文物拍賣標的審核辦法》(文物博發〔2016〕4號)
3. 《文物拍賣管理辦法》(文物博發〔2016〕20號)
二、禁止拍賣的文物范圍
1.依照法律應當上交國家的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義進行宣傳的標的;
2.被盜竊、盜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確屬于歷史上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文物;
3.公安、海關、工商等執法部門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沒收、追繳的文物,以及銀行、冶煉廠、造紙廠及廢舊物資回收單位揀選的文物;
4.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
5.國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貴文物;
6.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及其構件;
7.涉嫌損害國家利益或者有可能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標的;
8.未經審核同意出售的含有珍稀野生動物成分的制品;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三、監管方式
文物拍賣會監拍、專家隨機抽查審核、社會監督及拍賣會事后備案等。
四、未履行或違反承諾采取的措施
1.不再受理該企業的承諾事項。
2.違法違規線索依法移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執法總隊及行業協會等。
3.情節嚴重的吊銷文物拍賣許可證。
對處罰措施如有異議,可向本機關監察部門(64001627)投訴。
五、申請人履行的職責
發揮文物拍賣企業專業人員作用,確保拍賣會中的文物標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拍賣管理辦法》《文物拍賣標的審核辦法》及相關法規要求。積極配合市文物局的監督與管理工作,一旦發生涉嫌違法違規問題時,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
附件2
XXX公司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網絡拍賣文物標的審核等相關事項承諾書
根據《北京市文物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支持文物拍賣企業依法開展網上拍賣的意見》,我公司上報了XXX網絡拍賣會,對本次拍賣會我們承諾如下:
一、 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實、準確。
二、 已知曉告知書的全部內容。
三、 執行文物拍賣相關政策、規范、標準和要求。
四、 拍賣標的來源合法,不存在禁止拍賣的文物。
五、 按期依法辦理拍后備案手續。
六、 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若違反承諾或作出不實承諾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標的審核專家簽字:
拍賣企業法人簽字:
(企業簽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北京市文物局
行 政 許 可 決 定 書
京文物許可〔2020〕 號
北京市文物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XXX公司舉辦XXXX網絡拍賣會審核的批復
XXX公司:
你公司《關于舉辦XXXX文物網絡拍賣會的請示》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文物拍賣管理辦法》《文物拍賣標的審核辦法》及《北京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市文物局對文物拍賣管理的相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經審核,同意舉辦本場拍賣會。拍賣會網址(APP名稱/微信公眾號名稱/小程序名稱)為: ;舉辦時間:2020年X月XX日XX時XX分——X月XX日XX時XX分;申報的瓷雜類標的XXX件,申報的書畫類標的XXX件,申報的古籍善本類標的XXX件。
你公司應在申報審批的范圍內組織拍賣會,并在疫情結束后60日內,將此次拍賣活動情況以及拍賣文物記錄備案材料,依法以書面形式上報我局。
要嚴格按照你公司做出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網絡拍賣拍文物標的審核等相關事項承諾書》的內容做好相關工作。
你公司對本批復如有異議,可向本機關監察部門(64001627)投訴;或者于接到本批復之日起60日內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國家文物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于接到本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批復。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 月 日
(聯系人: ;聯系電話: )